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应提供2024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 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 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 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提供虚假声明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并按 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政府官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 重大违法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 )文件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 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如分所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 ,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的唯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职业责任)。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需提醒投标供应商特别关注事项: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格要求中声明、承诺真实性负责,经核查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