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大方县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招标人为毕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大方县羊场镇羊场村贵毕公路旁
2.2建设规模: 容积为1,400立方米消防水池、灌瓶间、压缩机间、3台100立方米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1 台50立方米地上残液罐等其它配套设施,设计日灌装规模不小于400瓶/天。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建设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完成所有设备管道的试压、所有系统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工作后交接给招标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实现项目整体运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2.4.1土石方工程:地表植被的清理及置换;地基处理、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含爆破);所有基坑开挖回填、土石方外运等。
2.4.2构/建筑物工程:主要包括场区大门、围墙、围栏、挡土墙、所有设备设施基础、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灌装间及瓶库辅助用房、配变电及控制室改造、站内外道路、站内地坪以及总图部分所含工程内容等。
2.4.3安装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设备设施、工艺、电气、自控仪表、防腐与隔热、通信、消防、监控、消防、喷淋、给排水等专业所有设备安装、调试、投产保运等全部工作。
2.4.4设备材料采购:除发包人书面明确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外,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采购内容在合同中明确。如发包人后期认为某种材料、设备有必要自行采购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2.5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采用预付工程款形式进行,选定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履行时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工程款:
2.5.1按照设备材料采购进度支付进度款。由乙方承包的主要设备(液化石油气储罐及配套设备)采购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进度款,款项支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所支付款项计入工程总承包价款在结算时进行抵扣。
2.5.2乙方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完成,经甲方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乙方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通过甲方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竣工结算金额的95%时停止支付,所支付款项应扣除过程中已支付的款项。
2.5.3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本项目质保金(含工程及设备),质保期限为两年,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开始起算,期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不计息全额退还质保金给乙方,若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相应条款扣减质保金。
2.5.4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付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应付款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有权不进行款项支付。
甲方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汇票。
主要设备包括:储蓄罐设备及其配套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完整版(征信报告打印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有效);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PDF完整版(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有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3.9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2)拟派技术负责人:土石方工程及构/建筑物部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安装部分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3)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证书。
3.10招标人重点关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015年1月以来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同岗位业绩;现场工作经验及本岗位工作经验(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只作为招标人重点要求项)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2020年 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411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件地址gzgcz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标段名称)××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字样,以邮件附件发送),电子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必须在开标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将拒绝投标文件的递交)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或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需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完整版(征信报告打印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有效);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PDF完整版(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有效)。(复印件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8 月 27 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414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单独随身携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单独随身携带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标项目,以上资料请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411室电话:0851-8522651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毕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262号观邸二楼
联系人:李俞锦、杨青
联系电话:0851-8716058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
联系人:牟林熙、赵凌凌、常青
联系电话:0851-85226512、85226513
户 名: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市政府广场支行
账 号:2402070519100022382
E-mail:gzgczb@163.com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