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至正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绥阳至正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已列入贵州省天然气“县县通”行动方案建设计划(黔府办发〔2019〕10号),已由贵州省能源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绥阳至正安天然气输气管道起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绥阳分输站,途经绥阳县、正安县,终点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正安分输站,线路长度约95km,管径D610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为26×108Nm3/a。全线采用L450M 级钢管,共设2座分输站场和4座线路截断阀室。本工程通过的主要地貌单元主要为低中山、丘陵和宽谷盆地。清溪河悬索跨越位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杉木坪村,采用悬索跨越方式一跨过河,单跨跨度 175m。桥面敷设两根管道(一用一备),均为:管径Φ610×14.3mm,钢级 X65M 直缝埋弧焊钢管,另有一根 D114 通信光缆套管随桥敷设。
2.3招标范围: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包括清溪河悬索跨越施工图(跨越段悬索结构,不含管道及通信安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必要的施工组织措施。清溪河悬索跨越工程跨越段图示范围内悬索结构相关内容(不含管道及通信安装、标志桩、警示牌、警示带)及附属工程,主体包括土石方、锚固、桩承台、塔架、缆索、桥面结构、管道支座等,附属包括跨越铁丝网围栏、视频监控及广播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考虑必要的施工组织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用索、机械进出场、施工便道、场地硬化、材料设备进场、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监控等)。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所必需或附带完成的工作以及配合管道安装等工作和全程配合做好各类征地协调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均为乙供。
主要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
2.4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指令之日起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管理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7最高限价:(含税)13460746.34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具有经注册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2 技术负责人:具备有公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3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的安全人员至少保证2人及以上(C证);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4 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2020年1-7月份的社保情况证明(社保管理机构盖章,出具证明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标日之前)。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4.5 悬索跨越各机组人员:按照分工不同,土石方、钢筋加工、模板制作、混凝土、测量、钢结构、缆索等施工班组的岗位人员必须配备齐全,主要岗位不得兼职,并且人数满足工作需要。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 信誉要求
3.6.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6.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3.4企业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条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201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须完成不少于2项类似地理特征跨越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复印件)。(业绩不做资审要求,仅作为重点打分项)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 3 日 09 时00 分至2020年9月 10 日17 时 00分,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411室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企业公章),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件地址gzgcz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标段名称)××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字样,以邮件附件发送),电子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必须在开标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否则将拒绝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报名资料的内容包括: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完整版(征信报告打印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有效);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PDF完整版(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有效;
(6)项目经理证件资料及无在建项目承诺;
(7)技术负责人证件资料及无在建项目承诺;
(8)安全管理人员证件资料及无在建项目承诺;
(9)悬索跨越各机组人员(土石方、钢筋加工、模板制作、混凝土、测量、钢结构、缆索等专业人员)证件资料。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23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414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其他
7.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单独随身携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单独随身携带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标项目,以上资料请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乌江能源集团大楼4楼411室电话:0851-8522651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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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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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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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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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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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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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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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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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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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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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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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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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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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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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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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林熙、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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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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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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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2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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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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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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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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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2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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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