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酒一车间、制曲车间2021年3月至6月生产用粮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作者:
日期:2021-03-09
点击量:7515
视觉保护色:
制酒一车间、制曲车间2021年3月至6月生产用粮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的制酒一车间、制曲车间2021年3月至6月生产用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C-2021-FC01)于2021年02月22日进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及磋商文件规定,采购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品目一“普通小麦”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江县丰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118.00元/吨
得分:89.83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州茅台物流园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045.00元/吨
得分:84.32
第三成交候选人:贵州洪鑫源种植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060.00元/吨
得分:81.25
品目二“有机小麦”
第一成交候选人:贵州习黔农贸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390.00元/吨
得分:83.32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遵义市鑫惠粮油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400.00元/吨
得分:81.45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泸州禾顺实业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400.00元/吨
得分:78.25分
成交结果公示: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1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成交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采购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