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2、8、7号地块)招募开发建设合作方(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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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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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2、8、7号地块)招募开发建设合作方(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2、8、7号地块)招募开发建设合作方(二次),于2023年06月14日进行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新聚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87.44分
投标报价:55000000.00元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卓越建设(贵安新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73.10分
投标报价:52000000.00元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佰源建设(贵安新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得分:68.30分
投标报价:50000000.00元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6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招标人: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 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