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抽水蓄能电站2023年至2024年水泥采购第2号澄清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现就有关澄清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专用合同条款3.2.1 结算单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出厂单价或出厂单价调整值+综合运输费
因为合同单价=出厂单价+综合运费,这里是否应改为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出厂单价调整值(如有)
答:专用合同条款3.2.1 结算单价的计算公式修改为: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出厂单价调整值(如有)。
问题二:投标须知前附表3.2.3 (4)基期参照价(含税):由招标人采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0天,以《中国水泥网》所发布的 P.O42.5 水泥平均价格确定。
基期参考价没有告知数值。
答:基期参照价(含税)修改为:由招标人采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内,具体以《中国水泥网》发布的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所在市(州)地区P.O42.5水泥散装和袋装参考价的平均价格确定。
本项目散装P.O42.5水泥基期参考价:362元/吨,袋装P.O42.5水泥基期参考价:382元/吨。
问题三: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招标费率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
是否有具体计算方式?
答: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本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澄清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澄清后版本为准。上述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不予延期。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