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包装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监理”的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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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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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包装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监理”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我公司2023年10月23日发布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包装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第38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五项评审因素“投标保证金”的评审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有效方式的金额为:8万元;提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为“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有效方式的金额为:7.5万元;提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项目涉及到“投标保证金”的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要求为准。
特此通知!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