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投后项目调查及风险识别入围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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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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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投后项目调查及风险识别入围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项目编号:GZGC-2023-F101)于2023年10月08日进行开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确定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入围候选人:贵州臻信融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480000.00元
最终得分:89.68分
服 务 期:一年
第二入围候选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终报价:480000.00元
最终得分:87.68分
服 务 期:一年
第三入围候选人:贵州卓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终报价:350000.00元
最终得分:85.40分
服 务 期:一年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采购人: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