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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电话:

招标一部: (0851)85226513
招标二部: (0851)84729133
造价部: (0851)85226568
经营部: (0851)85226520
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部、风控法务部: (0851)85226515

公开招标

马依选煤厂集控化验楼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日期:2024-03-21 点击量:2115 视觉保护色:

马依选煤厂集控化验楼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马依选煤厂集控化验楼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入场登记号:E52028120240001I4)已于2024年318日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53万元(含税)

第一中标候选人: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4,504,006.39元

计划工期:150 天。因不可抗力影响允许工期顺延。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标准,无不合格等次,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杨进宗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编号:桂245141548052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4,368,552.79元

计划工期:150天。因不可抗力影响允许工期顺延。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损失,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8日。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无不合格等次,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张兴用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编号:2522014201510852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建卓越建设(贵安新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报价:4,451,186.22元

计划工期:150天。因不可抗力影响允许工期顺延。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或者承包人损失,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8日。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等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无不合格等次,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刘凯斌

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编号:贵1522017201900976

企业业绩(如需要):/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321日至2024年0325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投诉。

招标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8645031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226513  18685106815

监督部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审计考核部

联系电话:0858-3703311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