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天津德美公司合同解除纠纷法律服务(项目名称)采购人为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公开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服务内容:完成法律诉讼(含差旅费);分段报价:诉前咨询及调解、一审、二审。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结束。
2.4 项目基本情况: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于4月16日接到天津自贸区法院传票,拟于5月6日开庭审理,要求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返还约1189万元货款,赔偿损失约44万,及律师费等相关诉讼费用,案件管辖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自行承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未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具有通过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律师团队成员持有律师资格证。(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2日15时至2024年4月25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qyzc.com/),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客服电话:0851-88642763/010-86392341)。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5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e-qyzc.com/)点击投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gzssczlser.com/)、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e-qy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tb.guizhou.gov.cn/)、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zgcz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贵州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3号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92395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联 系 人:叶梓行、赵凌凌
联系电话:0851-85226523
电子邮箱:gzgczb_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