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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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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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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一部: (0851)852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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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2024-2025年行家应用迁移及SSOP改造技术支付服务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作者: 日期:2024-10-25 点击量:1729 视觉保护色:

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2024-2025年行家应用迁移及SSOP改造技术支付服务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GZGC-2024-FC18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2024-2025年行家应用迁移及SSOP改造技术支付服务商采购项目

电子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1、资格要求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 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身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供应商)方可参加。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监管部门的资质条件(自行承诺)。

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相互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自行承诺)。

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提供近三年成功案例或与金融业合作的业绩证明及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章)。

6、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有效期内金融机构的资信评估证书及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我行供应商信息库中无不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内容截图或完整版报告,放在响应文件中,报告日期为发出公告时间之后。]。

8、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施工的承诺。

9.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及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并愿意接受我行的监督管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11.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度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代表非法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

14.供应商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有效期内金融机构的资信评估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在响应文件中。

15.成交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将依法追究被邀请单位的法律责任,一切损失赔偿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16.成交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违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有关安全规定的,我行有权进行相应处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17.成交人主动接受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的保密等管理规定,并就保密等其他作出书面承诺。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2024-2025年行家应用迁移及SSOP改造技术支付服务商采购项目的将取消资格,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将依法追究被邀请单位的法律责任,一切损失赔偿和责任由被邀请单位自行承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相互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我行供应商信息库中无不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内容截图或完整版报告,放在响应文件中,报告日期为发出公告时间之后。]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及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并愿意接受我行的监督管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度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代表非法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

12.成交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将依法追究被邀请单位的法律责任,一切损失赔偿和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13.成交人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违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有关安全规定的,我行有权进行相应处理。[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加盖单位公章。]

14.成交人主动接受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的保密等管理规定,并就保密等其他作出书面承诺。

 

2、原招标公告内容第六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1日10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10-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0851-852265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闵熙镇

:0851-85226568